根據國家發改委、民航局相關文件精神,現下發我公司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調整通告,具體征收標準如下:
一、800公里(含)以下航線,每位成人旅客燃油附加征收標準調整為60元;800公里以上航線,每位成人旅客燃油附加征收標準調整為110元。
二、嬰兒免收燃油附加;兒童、革命傷殘軍人、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國內航線燃油附加實行減半收取,800公里(含)以下航線每位收取30元,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收取50元。
以上調整,自2023年11月5日零時起(以訂單時間為準)執行。
溫馨提示: 2023年11月5日零時之前銷售的國內客票,如您在2023年11月5日(含)以后進行變更,我公司不再退還已收取的燃油附加。
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
2023年11月2日